办理外商投资项目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》所需材料
根据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》有关问题的通知”(发改外资[2006]316号)(http://www.njinvest.com/news/details.php?info_id=3452)的要求,办理外商投资项目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》所需材料如下:
一、关于XX公司XXX项目办理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》的请示(由申报单位拟定,主送单位为南京市发展改革委,文件内容主要是介绍公司情况、项目核准时间和机关,项目主要内容、产品产能、投资构成、建设期限等情况,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和理由)(原件,一式三份)
二、项目核准文件(复印件,一式三份)
三、项目申请报告(复印件,一式三份)
四、公司批准证书(复印件,一式三份)
五、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,一式三份)
六、进口设备清单(请下载附件,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填写设备清单,用A4纸横向打印成书面清单)(原件,一式九份)
七、进口设备清单的电子文档
八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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